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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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和市委“1+9”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工作主线,夯实“三个基础”,致力“三大提升”,抓实“三件大事”,加强“三项建设”,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夯实就业基础,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一)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把稳就业作为全系统第一位工作和重大政治责任,实施就业促进工程,落实就业优先和各项稳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9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青年见习、就业起航、“三支一扶”等计划,离校前精心组织政策服务进校园,离校后启动百日攻坚行动,加快推动人社政务服务网与高校校园网互联互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落实常住地失业登记制度,积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贯彻国家、省稳就业阶段性延续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要求,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部署推进,建立专班专人责任机制充分调动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培训积极性,创新“互联网+技能培训”培训模式,完善补贴政策落实机制,加强资金安全使用,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培训6万人次目标任务。

(四)高标准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优化失业保险服务,提高政策效力,对我市符合援企稳岗政策企业主体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鼓励企业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为企业脱困升级、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五)实行更高质量的失业动态监测。对全市575家企业用工情况实行全方位动态监测,更好掌握劳动力资源供求情况。及时掌握监测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岗位变动情况及趋势,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创业,落实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高质量高标准推荐河北省创业大学评审。办好“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保定选拔赛,努力营造有利于劳动者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政策效应,支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

(七)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企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网络招聘等系列活动,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八)统筹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着眼于服务京津、服务雄安新区,培育家庭服务业优秀企业和品牌,推进京冀家庭服务业基地建设组织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类家庭服务业技能竞赛活动。做好我市“河北省最美农民工”的推荐上报工作。

(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河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认定工作,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完善诚信服务体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新平台,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效益。

二、夯实社会保障基础,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十)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退休“中人”按新办法计发待遇。进一步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严格落实双公示和权益告知制度做好我市企业特殊工种信息库建设,实现与国家信息库对接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全面组织开展企业人才年金试点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开展企业人才年金推介工作,促进企业年金全面健康发展。协助做好雄安新区社保“过渡期”内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督促并指导县(市、区)按照要求和实际,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方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财政资金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发放丧葬补助金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一)千方百计扩面保发放。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开展“精准扩面续保三年行动”,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继续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持续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全年新增参保人数指标。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做好基金收支和运行情况分析,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企业养老保险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好社保降费政策,规范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规范退休人员审核、各险种统筹项目、基金收支等管理,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十二)统筹做好工伤、失业保险工作。突出抓好新冠肺炎工作工伤保险保障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政策,开通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绿色通道”,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工伤调查取证工作,确保合法、规范、高效,快认快结。重点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加强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力度,探索建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平台,缩短送达时间。

夯实劳动关系基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三)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劳动关系三方机构,依法依规界定职责分工。积极稳慎地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和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成部省下达的企业薪酬调查任务。

(十四)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针对疫情期间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文件精神。加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解决工作力度,加强调裁衔接、裁审衔接,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仲裁案件结案率、调解率、终局率工作目标。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畅通维权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即办。充分利用人社系统12333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处理平台、信函信件等渠道方式,广泛受理举报投诉,将欠薪问题隐患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配齐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用车,多举措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做到文明执法。

(十六)突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两金”“三机制”“一入罪”等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措施,形成制度完备、责任清晰、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贯活动,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和重要敏感时期,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为重点,深入实施根治欠薪“冬病夏治”和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强化案件督办解决,着力化解存量、遏增量,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讨薪行为,加大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敏感时期和群体案件的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两节”“两会”、夏收、秋收等重要敏感时期,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致力于人事管理能力提升,不断加强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十七)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夯实基础数据建设,实现市直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数字化管理。充分发挥人事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分类做好事业单位各类人事计划的审批工作。继续探索和推行按岗调配,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出台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办法。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5所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及试点人员过渡工作。科学谋划市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科学设置招聘程序。积极筹划事业单位“名校英才入冀”工作,按照“好岗位、好待遇”的原则,采取选聘的方式,多渠道招聘人才。

(十八)落实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继续做好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工作,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做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岗津贴调整工作。

(十九)扎实做好表彰奖励工作。严格管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市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项目不超过2个,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项目不超过1个。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推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综合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推荐工作。

致力于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二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全面做好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的收官工作。健全完善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制度体系。贯彻《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加强企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意见和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直聘办法,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和职称评审制度,使职称评审政策体系更加科学完备。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自主评审的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自主评审权限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评审信息化管理体系推广应用,确保新系统按时间节点投入使用,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联系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各项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做好专家、留学人员和博士后人才项目的资助工作,落实专家工作津贴。大力推荐评选博士后工作站,为振兴保定经济提供智力支撑。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机制,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素质。全面推行“燕赵英才卡”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英才卡的申报、受理、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十一)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振兴计划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全省中高职统一招生平台。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深化技工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提高技工学校办学质量水平。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选拔推荐工作,年内分别建设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2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中德(保定)工业4.0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扩大“中德班”招生规模

(二十二)提升“三支一扶”志愿者队伍建设水平。严格制度管理,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志愿者在岗服务。积极做好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工作,切实把政策用活用好。

六、致力于人社服务水平提升,不断优化群众办事环境

(二十三)抓好“互联网+人社”建设。建立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人社数据共享对接工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开发相关信息系统,增强网上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完成全市人社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降低会议成本。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建设,提升本地制卡能力,缩短制卡周期。

(二十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便民服务,规范“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理指南并动态调整,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减证明材料,总结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渠道办理,通过网上办、指尖办、电话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业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对接上线“冀时办”,让企业和群众能够在“冀时办”中预约办理、提交材料、查询进度。

(二十五)继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加强窗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社分厅管理,深入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强化常态化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12333系统建设优化工作机制,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打造品牌服务队伍。

(二十六)抓好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充分能发挥专项资金功能,进一步完善县级平台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在抓好2020年乡级平台质量提升建设的基础上,积极谋划2021年申报工作,确保三年内完成全市乡镇平台质量提升工作。抓好村级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启用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

、做好人社扶贫这件大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十七)深入实施就业扶贫。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开展“就业扶贫直通车”活动,加快推进“四渠道”就业,建立农村转移劳动力实名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实行就业创业培训清单式管理,提高培训后就业率。深化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做好易地搬迁人员后续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

(二十八)精准开展技能扶贫。继续开展技工院校技能扶贫动,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技工教育。深入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

(二十九)积极推进社保扶贫。全面落实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三十)加强人才人事扶贫。进一步完善对贫困地区的职称倾斜政策,组织专家赴基层一线对接指导,培养培训一批农村专业技能人才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和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协作质量。

(三十一)强化人社扶贫政策跟踪问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持续完善后续扶持政策,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保持人社扶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八、做好疫情防控这件大事,充分释放人社政策效益

(三十二)全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政策体系,建立起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监测机制,随时为重点企业用工需求调度保障。全面开展线上招聘工作,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出台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放宽裁员率认定标准,向困难企业提供特定政策,提高补贴标准至人均6000元。 积极落实免减缓降社保费政策,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做好农民工“点对点”返城返岗工作,开通“线上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返岗信息,确保返岗复工对接高效运行。

(三十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激励政策。开辟招聘绿色通道,对于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医护人员,简化招聘程序,全力保障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才评价政策激励,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直接作为申报评聘职称和技能等级的重要依据,并给予政策倾斜;在2020年各类称号评选推荐工作中,予以优先选拔推荐。认真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和临时性补助,向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及时跟进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发放补助和提高津贴标准的文件要求。及时发掘疫情防控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方案》中涉及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更新调整。

九、做好风险防控这件大事,筑牢人社事业健康发展根基

(三十三)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协同有关部门,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专项治理中就业影响评估,做好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排除各领域各方面影响稳就业的障碍。加强对就业补助资金、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十四)防范社保基金风险。“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巩固年”活动为统领,严密防控政策执行风险,深入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和督导调研活动。加大重点问题核查清理力度,集中开展“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死亡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和“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核查清理活动。完善疑点信息下发、核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制度,规范统一疑点信息核查处理结果报出方式和口径。持续强化经办机构内控机制落实,落实“三个全面取消”要求,全面实现社银联网、社税联网,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化。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办欺诈骗保等各类案件。扎实开展典型案例通报与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基金监管队伍管理,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十五)防范人事考试风险。人事考试队伍建设,提升考务水平强化安全风险预警防范,精心制定考试方案,优化考务流程,强化过程控制,严肃考风考纪,提升考试管理水平。做好考生参加人事考试诚信报考的宣传工作,营造出公平、公正、文明、和谐人事考试风气

(三十六)防范人社领域信访风险。强化源头防控,坚持关口前移,落实属地责任和包保责任,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制,重点做好“两节”“两会”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和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和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各项信访工作确保信访形势稳定,推动信访总量持续下降。

(三十七)提高各类风险舆情引导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风险报告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对突发风险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分析研判作出回应,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十、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十八)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邀请专家教授开展辅导讲座,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广泛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建设,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严格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期组织换届选举,及时调整支部书记、增补委员,严密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聚焦中心任务,压实“两个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守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认真执行《条例》,定期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围绕基金监管、劳动关系、人社扶贫、信访维稳等重大任务,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强化盯办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建强机关纪检队伍,建立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效能投诉。

十一、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

(三十八)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断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在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用力,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社制度体系。开展人社政策法规普法活动,加强政策宣传普及。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实现全覆盖、常态化。

十二、加强基础建设,做好综合性保障工作  

(三十九)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深入研判发展环境,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厘清思路,高质量完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四十)做好其他基础保障工作。持续抓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有力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牵头做好“三创四建”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加强课题研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督办落实工作。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新媒体作用发挥。加强保密和安全生产工作。精心精细做好各项政务、事务性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做好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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