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首页 国务要闻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公示公告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资料下载
站内搜索
2021年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全省2021年人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市委“11258”总体要求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整体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人事体制机制创新、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确保全市“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开好局,全力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精心打造品质生活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提高人社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一)加强人社系统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牵头单位:机关党(纪)委)


(二)加强人社系统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邀请专家学者适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授课。(牵头单位:机关党(纪)委)

(三)加强人社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夯实基础,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确保基层党组织机构健全,作用发挥明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牵头单位:机关党(纪)委)

(四)加强人社系统党的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抓实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交办职责。(牵头单位:机关党(纪)委)

(五)加强人社系统党的纪律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加大检查督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牵头单位:机关党(纪)委)

二、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高质量完成年度就业工作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稳岗位、拓渠道、提技能、促匹配、兜底线并举,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扎实推进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74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97万人(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处)

)全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断线服务,促进多渠道就业。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外出农民工平等享受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强化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就业服务局)

)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大众创业活动,深入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升级,提升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举办双创活动周相关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就业促进处)落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扶持力度。(牵头单位: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依托“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机制,优化就业失业登记线上经办服务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推进落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好“实体+网络”的招聘服务现场,开展“线下+线上”精准供需对接活动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着力抓好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就业服务局)

)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继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做好“河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认定工作,营造诚信服务的良好风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政府扶持引导、培育优质服务品牌、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等措施,加快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积极谋划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效益。(牵头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三、全面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养老保险相关改革政策举措。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确保退休“中人”新待遇发放到位。(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管理,严格控制提前退休。积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发展。(牵头单位:养老保险处)指导各县(市、区)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缴费补贴政策,推动各地政策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农村社会保险处)突出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研究制订我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现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降低20%左右的目标。组织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实现重点预防领域工伤事故、职业病发生率明显降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坚决落实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费政策,研究制定我市费率浮动办法,力全市参保单位平均执行费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工伤保险处)持续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加大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扩大政策受益面,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失业保险处)

 十二)统筹做好扩面提标和保发放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控中断、稳缴费为重点,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推动中小微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牵头单位:社会保险事业所)稳步提高退休职工待遇水平按照省统一安排,落实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养老保险处)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牵头单位:农村社会保险处)

 三)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提质年”活动。围绕各险种重点环节,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查找堵塞漏洞,巩固健全审核审批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和20%以上县(市、区)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专项核查活动,确保死亡冒领、重复领取问题动态清零要求落实,持续推进服刑人员违规领取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做好社保基金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全市基金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基金监督人员进行培训。(牵头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四、加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十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保定人才十条”及其实施细则落实落地,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编制《2021年度保定市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目录》。贯彻落实职称制度改革配套方案,拓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渠道。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职称信息全国范围异地查询、线上核验。组织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留学回国资助等重点人才选拔、资助工作,力争为我市培养更多的各行业领军人才。做好高校应届生档案接收和领取工作,稳步推进人事代理工作,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质量。全面推行“燕赵英才卡”制度,继续做好英才卡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加强对县(市、区)英才卡工作的业务指导。(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宣传、指导和管理,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高级研修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牵头单位:表彰奖励与培训处)

(十五)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提高培训层次和培训质量,加强培训资金监管。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等专项培训计划,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825万人次,开展社会性培训4.55万人次。新增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0.8万人。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振兴计划,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拟新建6个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个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升级改造计划。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全年培养1500人。持续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专项能力考核,加强社会评价组织认定管理。积极筹备职业技能大赛,积极争取世赛、省赛训练基地。加快技工教育发展,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深化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全面提升办学质量。(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处)稳步推进中德(保定)工业4.0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对接华为(中国)有限公司,筹建保定技师学院华为ICT专业建设。积极谋划保定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牵头单位:保定技师学院)

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十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时出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回乡回调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文件,畅通人才引进、流通渠道和途径。进一步探索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工作按照“重点倾斜,分类研究”的原则,实行细化。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建设,对各单位人员信息及编制情况进行更新。(牵头单位:规划统计处)进一步规范统一招聘,积极推动全市参加全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坚持市带县统一招聘,鼓励县与县联合招聘适时在全市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晋升空间。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健全岗位动态调控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研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之间流动政策,真正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岗位管理。落实省厅“英才入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英才入保”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试点公立医院控制数管理人员过渡的指导工作,理顺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做好转企改制事业单位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方案的审批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改革有序推进社会稳定组织谋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牵头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十七)完善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指导落实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鼓励支持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薪酬分配办法,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向科研人员倾斜力度。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落实工作,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改革性补贴等工资待遇;采取加发“补充绩效工资”的方式,统筹发放奖励性补贴。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待国家、省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后,适时出台我市贯彻意见并抓好落实。抓好既有增资政策的落实。(牵头单位:工资福利处)

十八)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各级评选表彰工作。配合做好建党100周年、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完成2020年度市级党委和政府表彰活动,谋划和申报2022年度市县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严格规范管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数据信息共享。继续推进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突出抓好企业职工和农民中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工作、探索市级劳模待遇工作;组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参加休假疗养活动,探索我市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办法。(牵头单位:表彰奖励与培训处)

十九)努力提升“三支一扶”志愿者队伍建设水平。严密组织实施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做好招募工作。严格“三支一扶”志愿者管理,积极做好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工作,切实把政策用活用好。(牵头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扎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认真落实欠薪问题排查解决机制、网上投诉机制和查处机制,推进常态长效。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开展冬病夏治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执法检查,强化欠薪问题线索排查和督办解决力度,实现欠薪案件动态清零。依法实施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处恶意欠薪和违法讨薪行为。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牵头单位:劳动监察处、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二十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和完善市县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开展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及时跟进全省线上建设进度,适时推进劳动用工备案网上备案、集体合同依法审查等业务的网上办理。配合全省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适时做好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的推荐申报。(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处)

二十二)积极做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深入推进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配合部省部署的抽样城市企业薪酬调查,适时做好市县两级调查样本企业的填报工作。密切关注全省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机制指引、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进度,适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处)

二十三)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对照《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意见》要求,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将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健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建立裁审衔接机制。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积极推广全市范围内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实现网络办案。确保全市仲裁案件调解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仲裁终局裁决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调解仲裁管理处)

(二十四)做好农民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建立完善服务、培训、维权协调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积极组织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厅组织的各类家庭服务业技能竞赛活动。做好2021年度最美农民工推荐评选活动。(牵头单位: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处)

(二十五)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持续发力,做好信访矛盾隐患摸排前期防范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盯紧重点信访人员,全神贯注打好特殊时期“防、控、处、突”组合拳,确保和谐稳定政治局面。(牵头单位:调解仲裁管理处)

七、加强人社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

(二十六)巩固拓展人社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人社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就业扶持,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巩固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推动指导各县(市、区)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特困致贫返贫人员等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加强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倾斜性的人才人事政策(牵头单位:扶贫办)

八、努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加社会保险参保权益打印等功能,力争我局所有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建成我局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实现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启动第三代社保卡的发放,将社保卡应用“一卡通”纳入到保定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中。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信息中心)完成市县两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的整合共享、异地查阅、统计分析等功能。(牵头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完成全市的县级社保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完成乡级社保平台质量提升项目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基金财务处)

(二十八)不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证明材料“清、减、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更多事项“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全市通办”“雄保通办”。开展特殊情况“代理办”“上门办”,加强对高龄、残障群体的服务保障。探索推进免申即办。加强政务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标准,完善“好差评”制度。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练兵、局长走流程、文明窗口评选等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33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推动更多窗口单位接入人社部监测指挥平台。(牵头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处)

、加强综合性基础工作

(二十九)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任务。抓好省、市“三创四建”“民心工程”活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牵头工作。组织筹划好领导调查研究。(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科学编制本局“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规划统计处)深入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进一步提升干部活力。认真执行绩效考核办法,扎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牵头单位:人事处)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强化招投标管理和大宗物资采购。(牵头单位:基金财务处)加强督办落实工作。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保密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推动媒体融合,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加强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牵头单位:老干部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




上一篇: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
下一篇: 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打印】 【关闭】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   
 网站标识码:1306000008 技术维护电话:0312-3088211 网站地图
 E-mail:bd12333@163.com
 冀ICP备15026174号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