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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

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示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定于20236月份牵头组织开展第一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6月30日-7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内容

抽查对象:市人社局运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为10%

抽查内容: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市交通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对道路运输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此次抽查将采用“双随机+信用风险分类”模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由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3.现场检查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并做到检查过程

影像全记录。

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各单位派出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携带并出示执法证件,现场逐项核对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记录表上如实记录并由第三方确认。

5.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队长统一组织实施。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对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要求,市人社局牵头负责此次联合抽查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市交通局加强配合协作,确保联合抽查行动有序进行。

(二)严格落实计划,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抽查结束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做好事后公示;同时,各单位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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