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送达公告
河北篆行科技有限公司:
被鉴定人:张秀英
身份证号:130623********3047
用人单位:河北篆行科技有限公司
伤残情况:左三踝骨折术后取内固定。
根据《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冀劳社[2004]97号),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
鉴定结论:延长停工留薪期壹个月(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4日)。
因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联系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1121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3088368
特此公告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