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保障要素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白沟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市人力资源保障要素环境质量,经局领导同意,现将《人力资源保障要素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保障要素环境提升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人力资源保障要素环境质量,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保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围绕让人力资源要素更匹配工作目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全国最优水平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人力资源保障要素环境在2024年实现大幅提升,为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贡献人社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大力培育技能人才。落实技能强省行动方案,全年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家,深化京冀劳务对接合作,有针对性开展培训,鼓励以工代训,做到就业有渠道、用工能满足,按照省定我市培训任务目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所在地政府,年内围绕企业人才的共性需求开展2次以上培训。〔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处、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教研与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2.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压茬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10+8+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多渠道征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精心组织特色专场招聘,深化劳务协作,搭建企业与劳动者对接平台,做到招聘日日有、活动月月新、就业服务贯穿全年,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全年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70余场,发布岗位22余万个,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9万人。〔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处,各县(市、区)人社局〕
3.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结合组织系列专项活动,开展“访企问需”“就业访民情”活动,深入企业宣传就业政策,摸清用工需求,提供用工指导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将更多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全国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调度系统,做实岗位需求清单和岗位供给清单,做好招聘对接和服务保障,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4.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实施“贷你创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创业项目路演,举办融资对接双选会等活动,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催生更多创业主体。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放款规模。择优推荐11家孵化基地参加省级孵化基地评审。〔责任单位: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就业促进处,各县(市、区)人社局〕
5.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能力。围绕我省关于加快构建高级专家选拔、培养、服务制度体系的战略规划,做好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工作。2024年,申报推荐8名左右人选参加河北省留学回国人员资助项目选拔,申报推荐博士后平台2家。〔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各县(市、区)人社局〕
6.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着眼建设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备案程序,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营造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环境;编制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和行业联动融合发展;支持莲池、竞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提档升级,争创省级产业园;举办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市场化促就业活动。〔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各县(市、区)人社局〕
7.搭建高效人才交流平台。搭建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并配合省厅举办高端人才交流系列活动,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保创新创业。〔责任单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8.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各级公共服务机构免费向非公企业人员提供档案接收、转递、开具证明等相关服务;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进度,依托“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档案接收、转递及开具相关证明等事项的“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继续加强历史数据归集力度,定期向省人社厅收集并上报数据。〔责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信息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9.积极为企业减负稳岗。积极为企业减负稳岗。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政策延续至2024年底,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定2024年费率浮动办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失业保险稳岗拓岗政策,合理确定受益范围和补助标准。依托“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向符合条件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确保应享尽享,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失业保险处、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处,各县(市、区)人社局〕
10.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认真落实《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京津冀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引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推进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指导企业规范用工。适时组织开展企业规范用工现场推介会,大力宣传推广依法合规用工的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各县(市、区)人社局〕
11.强化欠薪问题系统治理。拓宽线上线下维权渠道,大力推行扫码投诉,加快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欠薪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属地化解。部署开展治理欠薪系列专项行动,促进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落实,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处、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社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立足人社部门职能职责,持之以恒抓实抓好。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靠前指挥、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定期研究调度,梳理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任务落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目标,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要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紧扣人社领域重点工作,从小切口入手,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严格督导问责。为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完善定期通报、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机制。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任务分工,具体到事项,落实到岗位,明确专人负责,每月1日前高质量报送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举措,改进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处(室)、事业单位要依托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营造优化要素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用好“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及时对新政策的政策原文、政策解读、政策明白卡等内容进行解读。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撰写信息,每月月底前报送政务服务管理处,政务服务管理处择优推荐至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简报》。
联系人:刘泽放 联系电话:0312-5010837
报送邮箱:bdszwfwglc@163.com
附件:人力资源保障要素环境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具体举措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