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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围绕人才兴冀工程任务要求,最大限度地统筹公共服务资源,为人才提供便捷最优服务,打造吸引、留住、凝聚人才宽松环境和人才竞争软实力,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实施“燕赵英才服务卡”(以下简称“英才卡”)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服务中心大局;强化统筹协调;突出便捷最优;持续拓展完善。

第三条  英才卡是我省对特定重点人才集成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是体现人才重要价值和业绩贡献的荣誉证件,是我省境内符合发放条件的各类人才享受规定服务项目的有效凭证,是同等次人才引进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卡通”。

第四条  英才卡按照服务对象层次类别分为“A卡”和“B卡”,实施明确范围界定。“A卡”由省统一格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以下同)和雄安新区负责制发;B卡”由各市和雄安新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制发。

第五条  英才卡制度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市和雄安新区分别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党委组织部、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申报受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服务对象

第六条“A卡”适用于以下各类高层次人才:

()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等;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项目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和全国技术能手等;

()河北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巨人计划”领军人才,“百人计划”入选者,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燕赵学者”,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突出贡献技师等;

 

()其他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经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对引进的同等次人才,全职引进的,自落户之日起纳入“A卡”持卡人才范围;与我省用人单位签定5年以上工作协议、每年工作超过6个月的,自签约之日起纳入“A卡”持卡人才范围。

第七条  B卡”服务范围由各市和雄安新区按照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第三章  服务项目

第八条  A卡”持卡人才除享受所在地“B卡”规定的所有服务项目外,还享受以下省级层面提供的服务:

()就业交流。河北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档案存放管理、职称申报评定、户口管理、缴纳社会保险、党员关系保存结转、开具婚育及计划生育相关证明等服务。

()职称评定。1.海外归国人才回国后首次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定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其在国外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职称时的业绩成果提交;2.全职引进到我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在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各市和雄安新区上报名额限制。

()科研支持。1.可凭卡优先使用本地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仪器设备,并给予一定的优惠;2.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立项、优先支持;3.在以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科研仪器设备时,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登记、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等环节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采购工作。

()就医体检。1.可凭卡在全省范围内指定的三甲医院享受医疗保健绿色通道服务,享受定点医院为其提供的健康评估咨询及管理服务;2.按照省相关医疗保健文件规定对持卡人才中特定对象进行免费体检。

()医疗保险。1.对诺贝尔、菲尔兹奖、图灵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河北省高端人才等持卡人才,在河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补助医疗保险的,按照副省级领导干部的医疗待遇水平保障,医保目录内的住院(门诊)医疗费、床位费除基本医保报销外,剩余部分由补充补助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未参加河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其医疗费除在参保地报销外,其余部分参照在河北省参保的同类人员待遇执行,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上述持卡人才在国内就医发生的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或用人单位购买商业保险解决;2.对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燕赵学者”、河北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持卡人才,按厅级领导干部的医疗待遇水平保障,参照各设区市市级领导保障待遇水平执行。上述特卡人才因工作原因出国出境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3.其他“A卡”持卡人才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单位缴费所需资金按照单位经费筹集渠道解决,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4.在河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补助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5.坚持同城同待遇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所有医院就医均享受相同医疗待遇水平保障。

()民航出行。在民航机场(正定机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含持卡人才随行人员)

()游览服务。凭卡可免费游览省内4A级及以上景区(仅含景区头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讲解、导游、索道、景区内交通及其他自费项目)

第九条  B卡”服务项目由各市和雄安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

第四章  申办程序

第十条  用人单位或本人根据各市和雄安新区制定并发布的英才卡管理办法和使用手册,填写相关信息表格,按照线上线下申报规定要求,登录网站或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选择英才卡种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中直、省直单位按所在地申请。

第十一条  各市和雄安新区提出申核意见,其中,“A卡”申请名单需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与相关省直部门链接省级层面服务项目后制发,“B卡”由各市和雄安新区直接核准制发。

第五章  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  英才卡应当载明持卡人才姓名(外籍与中文翻译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工作单位、本市居住地、国籍(地区)、身份证件名称及其号码、有效期限、证件编号等身份识别信息,以及荣誉称号、能力专长、业绩贡献等荣誉信息。

第十三条  各市和雄安新区建立专门的持卡人才条件认定机制,依托相关权威平台资源,细化评价要求,落实申报标准,把准能力素质,发挥好英才卡应有的职能作用和功能定位。

第十四条  实施服务器刷卡和设立服务专员配套服务保障体系,凡涉及到的服务事项,承担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英才卡落实工作,建立本地英才卡专员名单及动态调整变更机制。

第十五条  英才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每轮有效期限由各市确定。对有违法违纪、调离我省或其他不适宜再使用英才卡情况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批后,注销英才卡,其中涉及“A卡”的要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  英才卡遗失时,持有人应及时向原申请部门提供本人或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办理挂失并申请补发。

第六章  组织推动

第十七条  推行英才卡制度,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面向未来发展打造我省人才竞争软实力的关键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强力推进,全力保障,打造人才服务项目精品,构建地方最优人才环境条件。各市务于20186月底前制发英才卡实施办法并落地见效,雄安新区根据规划建设进展情况适时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科技、旅游发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民航等部门要在英才卡精准服务上聚力,做好具体服务项目长效常态落实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英才卡制度在推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英才卡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九条  各市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英才卡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相关具体服务机构,配强服务力量,雄安新区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英才卡工作重大事项,抓实抓细抓优,确保各个服务项目节点有效衔接和顺利运转。

第二十条  各市和雄安新区在印发英才卡办法后,要注重发现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人才服务情况的发展变化,围绕政务、创新创业、商务、生活等全方位服务功能定位实施,不断调整完善服务范围,深化拓展服务项目,持续优化人才服务的环境条件。

第二十一条  省人才交流中心研制开发“河北省‘燕赵英才服务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在“河北人才网”设立专门登录平台,适时与各市和雄安新区英才卡信息网络平台融合贯通,进行信息交互、业务办理,逐步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办理机构互联互通。

第七章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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